照明电器验货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源电压高于36V和不超过1000V的(嵌入式、固定式、可移式)灯具、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镇流器、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等的验货。
验货依据:
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明示担保,实物样本,图片,相关国家标准等。
抽样标准:
采用GB/T 2828.1-2003进行科学抽样,外观采用一般检验水准II。其余项目采用特殊抽样水准S-1。
验收标准(允收水准AQL):
Cri(致命缺陷)—0.010
Maj(重缺陷)—0.065
Min(轻缺陷)—2.5
通常核验项目:
1、型号、材料、颜色;
2、外观结构;
3、功能检查:电参数测试、通电测试等;
4、性能检查:接地电阻测试(仅适用于I类灯具)、电气强度等;
5、包装;
6、标志/标签。
当与委托方另有约定时,则按照委托方确定的验货要求进行。
领航验货、监装、验厂服务: 电话:+1 626586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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