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验货标准与方法

木制家具验货标准与方法

木制品是指以木材为原材料,经过与五金配件组装、油漆涂胶加工而形成的产品,木制品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到客厅的沙发,房间的床,小至我们平时吃饭使用的筷子,它的质量安全受人关注,木制品的验货和检测尤为重要。近年来,中国出口的木制产品,如衣柜、椅子、室内外植物置架,在海外市场如亚马逊电商平台也是深受欢迎。那么木制品怎么验货呢?木制品验货有哪些标准与常见缺陷呢?

木制品、木制家具检验 一、木制品一般检查方法二、木制家具检验标准及要求三、木制家具组装检验标准四、五金检验标准五、纸箱检验标准六、木制品缺陷详解

 

一、木制品一般检查方法

1. 按客户签样品对照检查,如无样品,可根据客户提供的清晰图片和产品说明书对照检查。

2. 检验数量:如客人没有特殊要求,按照AQL标准进行抽样检验。

3. 检查环境:环境光亮度应在600-1000LUX的光线,且光源高于检查者头部;环境四周不能有反光;人眼与被测物件距离保持在40cm,且与被测物件的角度为45°(如图)。

 

检查环境

二、木制家具检验标准及要求

1. 外观检查

a. 正面表面平整、无凹凸不平、无钉状刺手现象。b. 其他侧面平整、色泽均匀、不能与正面存在色差,无杂质、泡沫印。 c. 同一型号产品前后批次色差不能超过 5%,无露底、剥落、气泡、流挂、刺手疙瘩、桔皮、麻点、泡沫印、杂质等不良现象。d. 无碰伤等缺陷,过度棱角圆滑、厚度一致、无变形。e. 3mm的凹点不得超过 3 个,且不得聚集在 10cm2以内;不允许有凸点存在。

2. 产品尺寸、厚度、重量测试

根据产品规格或客户提供的样板对照测试,测量单个产品尺寸、产品厚度、产品重量、外箱尺寸、外箱毛重,如客户没有提供详细的公差要求,应使用+/-3%公差。

3. 静态负载测试

很多家具在出货前需要做静态负载测试,如桌子、椅子、躺椅、置物架等。

测试方法:把一定的重量负载于被测产品承重部位,如椅子座面、靠背、扶手等,产品不应翻倒、倾倒,不应出现裂痕、变形等现象,测试后不影响功能使用。

4. 稳定性测试

木制家具的承重部位在验货时还需要做稳定性测试,如椅子座位、靠背,沙发靠背。

测试方法:使用一定的力度水平拉动产品,观察是否倾倒。(不同产品,使用的物体重量,拉线距离以及拉线力度不同。)

 

椅子稳定性测试

5. 晃动测试

样品组装完成之后,放置于水平平板上,不允许底座摆动。

6. 气味测试

所有的抽样成品应无难闻或刺激性气味。

7. 条形码扫描测试

产品标签以及外包装标签能被条形码扫描仪扫出且扫描结果是正确的。

8. 冲击测试

一定重量和尺寸的载荷,在特定高度下自由落体到家具承载面。测试结束后,不允许底座有裂缝或变形,不影响使用。

9. 潮湿度测试

使用标准潮湿度测试仪检测木制部件湿度。

测试方法:沿着纹路插入潮湿测试仪约6mm深(如是非接触式设备,测试仪应接近测试表面),然后读取结果。

木材含水率要求:木材含水率变化较大时,木材内部产生不均匀内应力,木材外观则发生变形、翘曲、开裂等重大缺陷。一般江浙一带实木含水率按如下标准控制:实木备料段控制在 6~8 之间, 机加工段、组装段控制在 8~ 10 之间,三夹板含水率控制在 6~12 之间,多层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控制在 6~10 之间。一般产品的潮湿度要控制在12以下。

 

木制品潮湿度测试

10. 运输跌落测试(不用于易碎品)

按照 ISTA 1A 标准执行跌落测试,依据一点三边六面原则,将产品从某一高度跌落,跌10次,产品及包装应无致命和严重问题。该测试主要用来模拟产品在搬运期间可能受到的自由跌落,考察产品抗意外冲击的能力。

三、木制家具组装检验标准

对于很多木制家具,最终消费者收到的产品是半成品,需要消费者自行安装,验货员在验货时候,需要区分材质、部件、五金、流程、规格、说明书以及其他相关配件等,需按照说明书上的步骤对产品进行完整安装,目的是检验产品结构和制作精度是否存在不足,同时也是对说明书是否正确进行操作验证。

组装原则:密、平、牢、准

组装总体检验标准:

1. 组立前所有配件必须准确,包括材质、部件、五金、流程、规格、说明书等必须正确匹配;

2. 所有组立接合处必须连接紧密、牢固无开裂、基准面平、正摆放、相关对角线相等、对称和谐;

3. 所有组立的胶水必须按照质量要求正确使用;

4. 所有组立部件的连接部位必须涂胶,涂胶均匀充足,组立后四周均有胶水外溢方可;

5. 涂胶方法:涂胶前把所要涂胶的的部件用风枪把灰尘吹干净,空内涂胶必须环形分布,四壁均有涂胶;长孔(母榫)胶水涂在较大的两侧壁上;公榫榫肩较大的部件榫肩部位需涂胶;

6. 外溢的胶水及时擦拭干净,不能有遗留胶水以至于影响涂装。

装配要求:1. 对角线长度对边长度误差参考标准:≥1000 ≤1.5 <1000 ≤1.0 ,例如:婴儿床床头和护栏的对角线一般在1000mm——1400mm之内的,对角线长度误差应控制在1.5mm以下。 2. 片件(面板)翘曲度,700≤对角线长度<1400≤1.5 ,对角线长度<700 ≤1.0,例如:把护栏或者床头放置在一个水平基准面上,正常应该四角平稳,如果有一边或者两边翘曲,那这个翘曲的范围应控制在1.5mm以下。3. 底脚平稳性mm ≤1.5 ;例如:组装好的床或家具,要求四脚平行着地,但是如果有翘曲现象,范围应控制在1.5mm 以下。 4. 邻边垂直度mm 面板 对角线长度≥1000 ≤1.5, <1000 ≤1.0 ,就是指组装好的家具四角和地面的垂度,通过对角线的比对得出的数值。

 

室内植物置架

四、五金检验标准

1. 规格尺寸符合要求,螺钉类长度允许偏差±1mm,钉帽应圆正、无裂缝、齿级清楚、公母配合自如,不能有明显的弯曲现象、无严重碰刮伤;

2. 不生锈、不刮手、不变形,大小一致,结构合理牢固,颜色整体一致;

3. 和其它相关配件组立配合性良好;

4. 外观、形状符合客户要求,符合模版、图纸或产前样要求;

5. 电镀牢固,不能有脱落现象。

五、纸箱检验标准

1. 外观整洁干净,印刷资料与纸箱的比例匀称合理,字迹清晰;

2. 纸箱硬度、韧度应符合采购单要求;

3. 纸箱结合处要求打钉紧密整齐;

4. 纸箱尺寸应符合订购要求;

5. 不接受色差,不接受油墨等污染;

6. 纸箱、唛头应准确无误,符合业务资料;

7. 不接受刮伤、皱折与起层;

8. 湿度控制在 12 度以内。

六、木制品缺陷详解

1. 木加工完成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a. 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存在未经封边处理,除了大面要贴面或者油漆封闭外,其截面裸露在外面的部分全部要求封闭处理,封闭方式可采用油漆或其他材质。b. 覆面材料胶贴后存在脱胶、鼓泡、拼接处离缝和明透胶的;c. 零部件接合处、榫孔接合处,装板部件和各种支撑件存在松动、离缝、断裂的;d. 产品外表倒楞、圆线、圆角存在不均匀不对称的;e. 雕刻、车木加工后存在花型线型不对称,铲底不平,有刀痕、破痕的;产品外表没有达到精光,内表没有达到细光,粗光部件存在锯毛和创痕的等。2. 油漆加工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a. 整件产品或成套产品有明显色差的;产品表面涂层存在漆膜皱皮,发黏的和漏漆的;b. 漆膜涂层有明显雾光、白楞、白点、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杂渣、划伤、鼓泡和脱皮的;c. 软、 硬质覆面材料表面存在凹陷,麻点、划伤、裂痕、崩角和刃口的;d. 产品不涂饰部位和产品内部不清洁的。

3. 五金配件安装后的产品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a. 配件缺件,有安装孔缺安装件的;安装件漏钉、透钉的;b. 活动部件不灵活的;配件安装不牢固存在松动的;c. 安装孔周边存在毛边的。

缺陷:凹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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