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餐具国家外观质量标准
瓷器的外观质量,主要是产品表面的光泽度、白度、色差,以及规格尺寸、配套、花面等和允许的常见缺陷范围。
(1)白瓷白度(推荐性指标)、釉面光泽度(雾光釉除外)及成套产品的釉色色差应符合规定,如表所示。白度、光泽度、色差指标项目
等级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白度 ≥70.0 ≥60.0 ≥55.0
光泽度≥85.0 ≥80.0
色差 ≤1.0 ≤2.0 ≤3.0
(2)产品按国家技术标准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共三级,每一级都规定有不同的缺陷允许范围。
(3)产品规格误差
A.口径误差
口径等于或大于60mm的允许误差为±1.5%,口径小于60mm的允许误差为±2.0%。
B.高度误差:±3.0%。
C.质量误差:±6.0%。
(4)有盖产品盖与口基本吻合。壶类在倾斜70°时,盖子不许脱落。当盖子向一方移动时,盖子与壶口的距离不得超过3mm。壶嘴的口部不得低于壶口3mm。
(5) 成套产品要求配套无差错,花面色泽要求基本一致。
(6)优等品的釉面、花面、口、底(沿)基本光滑,放在平面上应平稳。一等品、合格品的釉面、花面、口、底(沿)基本光滑,放在平面上基本平稳。
(7)底部标志(指商标图案和文字)应正确、清晰,不得明显歪斜与偏心。
(8)产品外观质量标准中共分24种缺陷,如变形、犯泡、黑点、缩釉等。在处理时必须认准对号入座。
(9)分辨各产品种类和型式(即大、中、小、碗、盘、杯、壶)。
(10)产品上不允许有诈釉(缺釉)、磕碰(毛沿)、裂穿(坯爆)和渗漏缺陷。因为,存在这些缺陷的产品都不能使用。
(11)产品还有显见面和非显见面的区别。如碗、杯的内外表,壶、壶盖的外表,盘的仰表面,称为显见面,其余部分均称非显见面。
显见面和非显见面的区分,主要因为有些缺陷处在非显见面时,可在标准规定允许的缺陷范围内将幅度增大。
(12)产品外观质量分等级,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优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2种缺陷。
②一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4种缺陷。
③合格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6种缺陷。
领航验货、监装、验厂服务: 电话:+1 6265869231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