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货后交易”:验货需公正,交易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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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验货后交易”:验货需公正,交易才放心

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网购已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此同时,一些因网购而发生的纠纷也随之而来,商家售假、货不对板、维权难、赔偿难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于是,“先验货后交易”的C2S2C模式应运而生。

“先验货再交易”不能看上去很美

所谓“先验货后交易”模式,即卖家在买家下单后将物品发往电商平台或第三方鉴定机构接受验货,买家拿到鉴定报告,再根据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易。从长远来说,“先验货后交易”的模式很有发展前景。探索“先验货后交易”模式,是在为买家和卖家创造更安全、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没有理由抗拒。

目前,该模式的检验服务涵盖了数码产品、潮品、奢侈品、化妆品、钱币和珠宝等多个领域。然而,鉴定师的经验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鉴定流程也并不完善,商品鉴定时可能存在误判和损坏等情形。此外,一些鉴定结果所披露的异常检测项并不全面,往往仅有外观问题的说明,而不包括功能、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缺陷,这也导致一些真伪难辨的商品被错误鉴定。

验货机构需承担起相应责任

现实中,不少验货机构并不是独立的第三方信用担保主体,而只是平台对外吸引客户交易的一张“牌”而已,因此,很难保证验货的专业性和公平性。即便是第三方信用担保主体,验货的过程中出现了“错验”“毁坏商品”“拒绝赔付”等问题,谁来监管、怎样赔付、如何落实,目前也尚无标准,这就使得验货机构只想着“吃蜜枣”却不去担责任。

尽管验货服务协议写明了“损坏包赔”“验错包赔”,但一遇到此类情况,一些平台和鉴定机构就开始推诿扯皮,不愿承担责任。对此,消费者不能干吃哑巴亏,而应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论是验货方未检查出产品存在的问题,还是验货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都导致了消费者权益受损,验货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必要的规矩得尽快立起来

要让“先验货后交易”的模式健康发展,验货机构一些必要的规矩就得尽快立起来。一方面要提升鉴定水平,不能只是走个过场、糊弄了事,让验货成“一锤子买卖”;另一方面也要承担起责任,不能出现问题就耍赖,甚至让消费者买单,这样的生意不会长久。

在当今充满变革和创新的商业环境中,“先验货后交易”模式在提升交易安全性、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应看到,让“先验货后交易”模式更好地运行,不仅需要企业端的自律,也需要有关部门不断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及时跟进监管。只有各方共同努力,不断创新和改进,才能为消费者和卖家带来优质的交易体验。

(以上综合光明网、东方网、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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