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厨具基本验货标准
(一)主控指标
1、原材料:
要求与订货合同一致,提供合格证明,进口材料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证明。
要求制造厂对进厂原材料进行抽样复检,不合格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金属类原材料进行光谱检测,化学成分应符合该牌号成分范围,C、Ni、Cr、Mo、V为主控指标,超出范围为不合格。
2、尺寸:
产品底、壁厚度误差≤±0.1mm。
其它尺寸误差≤5mm。
3、铆接、焊接牢固不松动。
(二)一般指标
1、材料化学成分中,其它元素不得超出范围值的10%。
2、表面质量:表面不得有毛刺、卷边、划痕等缺陷。
3、铆接处铆钉头及镦头完整饱满,无开裂,无明显磕、划痕迹,和产品表面接合紧密。
4、焊缝平整,无咬边、结瘤、气孔等缺陷。
5、产品包装:按经需方认可的方式执行,产品及外包装须有需方公
司LOGO,标志清晰醒目。
(三)判定标准
1、主控指标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该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2、一般指标不合格根据实际情况,由制造厂进行返工处理,达到要求后判定合格。
(四)其它
1、上述指标为基本指标,其它未描述的指标或参数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指标不一致,以更严格的为准。
2、制造厂应向需方提供相关标准文本。
3、需方人员可随时到现场或以通讯(如要求提供现场生产照片或视频)的方式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核查,制造厂应进行充分配合。制造厂需向需方质检人员提供检测专用仪器,指派专人陪同检测并提供工作上的便利。
4、需方的检验不能免除制造厂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其它明显影响产品质量或外观的因素将被记入厨房刀具质量验收表。
领航验货、监装、验厂服务: 电话:+1 626586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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